台灣的國家公園如此美麗,各項開發案卻引發諸多爭議。翻轉開發迷思,從國土規劃的高度全盤檢討,已是當務之急。
過去一個月,《天下》記者深入南北兩大國家公園,調查報導引發重大爭議的開發案。發現國家公園至今仍陷入開發迷思中,甚至出現影響公共安全、破壞生態保育等重大疑慮。
檢視過去備受詬病的國家公園促參案,其迷思在於「山也BOT,海也BOT,連國家公園竟也BOT」。政府推動促參案,容或是刺激經濟發展的手段,但連國家公園都被指定「產值配額」,必須交出「開發業績」,就已明顯走火入魔,成為BOT案弊端頻傳的濫殤。
回頭來看當前國家公園爭議開發案,則是「財團購地開發」與「重大公共利益」的衝突。
國家公園遊憩區允許私人購買土地,第一遊憩區更允許大型開發,這是陽明山國家公園遠雄集團「馬槽溫泉旅館案」、墾丁國家公園京城建設「京棧飯店案」的成因。從私人產權合法開發的角度而言,原本無可厚非。
然而,馬槽地區地質脆弱,更曾發生奪走人命的土石流,遠雄馬槽溫泉旅館預定地的公共安全疑慮,揮之不去;京棧飯店預定地所在的後灣海邊,則是陸蟹重要棲地,環保人士期期以為不可。負責審議的內政部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以及環評單位,如何善盡「把關」職責,備受矚目。
至於國家公園內長期存在的各類「違法」開發案例,則考驗公權力能否伸張。例如營運十幾年的墾丁悠活麗緻度假村,至今仍有兩百多個房間未取得旅館執照,政府部門卻只開出兩張合計十萬元的罰單,該飯店更遲至今日才進行環評。面對業者長期自認合法與委屈,公權力的消極以對,實在令人吃驚。
持平而論,國家公園面臨的挑戰相當複雜,各項不當開發案的歷史成因與解決方式也大相逕庭,即便立即修改老舊的「國家公園法」,也難以一次解決所有開發案爭議。
但是,政府主管機關仍應有短中長期處理對策。從嚴格審查有重大公共安全或生態保育疑慮的開發案,到國家公園與林務局整合為自然保育專責機關,再到以國土規劃高度重新檢視國家公園土地使用,才能一步步為全民守住國家公園自然美景。
最重要的則是觀念翻轉,「國家公園應積極開發以創造觀光產值」的迷思,可以休矣。如何發展生態旅遊等低密度、低衝擊方式吸引人潮與商機,更值得政府主事者調整腦袋,全力以赴。
※本文原刊於天下雜誌521期(五月一日出刊),因與今日發表的「就地合法的迷思」一文有前後脈絡關係,一併貼出提出讀者參考。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