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容是關於《犯罪是怎麼煉成的?》15場系列活動的記錄,第13場活動於2019年8月15日在台北的「女書店」舉辦,題目為「當回頭不是岸:更生人重返社會的迢迢長路」,邀請利伯他茲基金會的心生活職前訓練中心及就業輔導組副主任余世禮,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薛煒育律師,談論關於更生人重返社會的困境。
更生人現身說法,親身經歷的荒唐歲月
來自利伯他茲基金會的余世禮,以自己做為藥癮者的過來人身分,敘述自己從染毒到戒毒的更生歷程。當時第一任太太吸食安非他命,為了陪她戒癮,余世禮也跟著用毒,曾自信誇下海口說「哪有這麼難戒?」的他,在嘗試後也深陷其中,沉迷毒品的誘惑而無法自拔。
因為反覆進入監獄,失去工作和經濟的他走上販毒一路,生活幾乎被毒品控制,最後下定決心改變的關鍵是媽媽。一通假釋後的電話,余媽媽聽見兒子假釋的消息並不像以往幾次開心,反而憂心忡忡:「你知道嗎?你在裡面是我最放心的時候,你在外面的時候,我每天都在擔心、燒香拜佛。」某次余世禮被關進監所,家屬會面時他因擔心媽媽膝關節不好,叫她不用來探監,當時70歲的余媽媽說:「我不是來看你的,我是來給你看的。」話中有話的表示年歲已高,當他刑滿出獄時,自己可能已不在人世。
為了所愛的家人,余世禮痛定思痛的決心戒毒和改變,歷經一番努力的他目前在利伯他茲基金會任職,為其他藥癮更生人端正心態、輔導就業。他說自己曾經非常痛恨毒品,但現在他反而感謝毒品,讓他經歷了這段遭遇,因此他才有機會將自己的人生故事分享給大家,幫助更多和他一樣曾經走偏、深陷毒品泥淖的人,重新掌控自己的人生。
缺乏支持系統,導致反覆入監受刑
提到受刑人和更生人為何難以「改變」,余世禮認為支持系統佔很大原因。如果家人對待他的態度是不諒解、冷嘲熱諷、甚至排擠,缺乏家庭力量支持的更生人就容易尋求原本的朋友圈,增加再次涉案的風險。
法扶基金會的薛煒育律師也同意,許多受刑人和家庭成員的關係都不好。他曾服務過一位雙極性情感疾患(躁鬱症)的當事人,家屬因受不了他發病的極端情緒而拒絕來往,在周遭沒有任何人支持陪伴、甚至對話的情況下,「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是那位當事人,你會不會負性循環、向下沉淪?」
缺乏支持系統也會影響到自我心態的建立,「如果沒有任何人支持你、陪伴你,你會怎麼想你自己?你會自我肯定嗎?應該很難吧。」薛煒育律師說許多更生人面臨復歸社會的困難,到後面會呈現自我放棄、甚至埋怨環境的狀態,種種因素一環扣一環,將他們排擠至社會邊緣。
當受刑人出獄,社會肯給他們重生的機會嗎?
薛煒育提到,面對新聞報導中陌生受刑人刑滿或假釋出獄,有許多人會感到害怕,甚至會質疑「他們為什麼可以出來?」「假釋是不是很簡單?」這些都透露出一般大眾對更生人的觀感。
薛煒育進一步說明假釋要件,必須是「有悛悔實據」,「服滿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1/2、累犯逾2/3刑期」,才可由監獄報請法務部申請假釋,另外如果是重大刑案或其他特殊犯行,審查會更嚴謹。薛煒育提起一位服務的個案,曾有申請假釋8次都未通過的紀錄,每次假釋被駁回都要等4個月才能再次申請,顯現假釋通過有一定的難度;而受刑人即使假釋通過出獄,也必須遵守保護管束的規定,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並且不得任意離開保護管束地區,這些也間接影響他們求職就業的困難度。
許多人因為出獄後復歸社會不易,又走回了以前犯錯的路,這些人不是不想變好,而可能是身心出了狀況、或是社會環境的不允許,讓他們難以回到正軌。薛煒育說律師為這些人進行訴訟辯護,並不是想要幫他們脫罪,而是想讓大家知道「除了應有的處罰之外,我們如何幫助他,讓他復歸社會?」
根據法務部的受刑人資料統計,大部分的受刑人學歷集中在國、高中,年齡集中在30~50歲,加上家庭經濟狀況普遍不佳,讓他們自力更生的路比常人更難,若身邊無親友協助,或因刑期漫長導致與社會脫節,求職之路便是雪上加霜,更別說自力更生、重返社會了。
更生意願與友善眼光,助更生人重返社會
余世禮和薛煒育在談起受刑人時有相似的概念,他們都認為這些受刑人與更生人「不是壞人」,只是「犯了錯事的人」。面對他們的錯誤犯行,應該受到懲罰,但除此之外,他們也應該享有常人的基本權利,期許社會大眾在面對更生人時減少歧視和排斥的眼光。
為了避免更生人缺乏支持系統而再犯,增加社會負擔,薛煒育呼籲一般民眾試著用正向的心態去面對他們:「我們是不是能夠就把他們當作一般人就好?這不但是幫助他,也是幫助你、幫助我,因為如果讓他有自食其力的機會,讓他有穩定工作的能力,讓他家庭聯絡網能夠支持起來,他才不會再犯,才不會再進進出出(監獄)。」
余世禮提及就業輔導成功的藥癮更生人,認為他們改變的關鍵有兩點,好比「任督二脈」,「任脈」是更生人自己的就業意願和決心;「督脈」是願意接納更生朋友的友善企業。他也時時勉勵更生人不要因為外界的歧視和標籤就看不起自己、自我設限,要相信「我不完美,但我很有價值」,努力靠自己的表現讓別人肯定。
(《犯罪是怎麼煉成的?》系列活動於2019年6月至8月間進行,共舉辦15場。本活動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共同主辦,詳細內容可參考《犯罪是怎麼煉成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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