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識讀

視障者「看」電視

幾年前,棒球選手王建民不滿台灣媒體以「偷拍」方式報導他的身世背景,發佈公開信表示,將不再接受台灣媒體採訪,許多關心王建民及媒體改革的球迷與網友,透過網路串連,發起「支持王建民,拒看新聞台」行動,到TVBS抗議,上百位群眾到場聲援。

現場群情激憤,嚴辭批判媒體的荒謬行徑,要求電視台道歉。抗議者接續拿起大聲公發表演說,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也到場表示支持,他除了力挺球迷及網友們的行動,但也語重心長的說:未來若有弱勢者同樣遭到媒體侵犯,希望大家也能一起鬥陣相挺。

孫一信是長期關懷弱勢者權益的老朋友,除了關心福利制度,也很在意媒體對身心障礙者刻板與污名化的呈現。這幾年我們有許多合作的機會,2006年,曾和幾個身心障礙團體一起抗議聯合報對精神障礙者污名化的報導,隨後在「康復之友聯盟」、「殘障聯盟」等團體的努力下,成功地修改「精神衛生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禁止媒體歧視與污名化身心障礙者。

的確,這幾年在公民團體的監督下,媒體對弱勢者歧視與污名化的報導相對較少,但這至多只是回歸新聞報導的基本態度與專業,身心障礙朋友的傳播權益仍未受到重視。

例如,有多少的電視節目或服務是考慮到身心障礙者需要?有多少節目會提供手語翻譯?有多少節目會有視障者需要的「口述影像」的服務?除非是像總統大選等重大活動會提供手語服務,其它的大概只有公共電視會稍稍重視視聽弱勢者的需求。

「聽聽看」是一個服務身心障礙者的節目,1995年底在公視開播,至今己有18年的歷史,這個由王曉書、陳濂僑、陳康、褚錫龍等人主持的節目,以手語搭配字幕播出,內容不只有各國身心障礙者的文化及福利的介紹,更提供豐富的娛樂、新知與生活資訊。

不過,更特別的是公視曾播出歷史大戲「孫中山」。這部戲除了是描述中華民國開國者孫文的故事,更值得注意的是,公視特別與「口述影像發展協會」合作,製作「孫中山視障版」,提供口述影像服務視障觀眾。簡單說,視障觀眾除了透過劇中對白了解劇情,只要打開電視的副聲道,就會有旁白描述劇情的情境背景及演員的表情與肢體動作,「看」電視就在聽廣播劇一樣的活靈活現、精彩動人。

很可惜,這樣的大眾化節目卻也只是曇花一現,連公視能作的都只有這樣,也很難期待其它的商業媒體會把綜藝節目、連續劇配上旁白,提供視障朋友「口述影像」。

這當然不會是任何一家媒體的責任,畢竟,商業媒體在商言商,少數者通常不會是他們服務的對象,而台灣公共媒體的經費少得可憐,卻又得揹負這麼大的社會期待,就算有心,恐怕也是沒錢、沒力。期待商業競爭的媒體市場照顧到弱勢者的需要,無異是緣木求魚,問題當然是出在政府的身上,關鍵在於,政府是否把身心障礙的視聽權利當作必要且重要文化與社會福利。

例如,英國媒體主管機關Ofcom就設有「長者及身障者諮詢委員會」,長期研究英國視障者的媒體使用狀況,並且要求業者提供隱藏式字幕、手語等服務;而美國的FCC也與各級政府合作,設立「身障者權益辦公室」專責相關業務,同時在政策上要求市場優勢者在兒童及黃金節目時段至少要提供50 小時的口述影像節目。

鄰近的韓國最近也制定了「保障視、聽障者放送接近權之障礙者放送指南」,推動相關權益的服務。例如,韓國每天播放的節目中都會提供包括字幕、手語與口述影像服務。「殘障聯盟」就曾經以2012年12月3日KBS 1TV的節目表統計發現,當天總共播放37個節目,除了全數提供字幕,有5個節目提供手語,更有3個節目提供口述影像,內容包括綜藝節目及連續劇。

我們政府並不是完全沒有這樣的概念,通傳法第5條就指出,「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更提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提供「國民無障礙閱讀、觀看、轉接或傳送等輔助、補助措施」。

事實上,NCC也很清楚身障人士媒體視聽與近用權的重要性,2009年,NCC就曾委託淡江大學教授趙雅麗進行「數位匯流下身心障礙者電視近用服務政策」,報告中就明確指出:「過去 15 年間我國電視節目在視障口述影像的服務表現幾乎是一片空白,更顯示出我國推動媒體近用服務的迫切性。」並且在結論中更提醒NCC:「媒體近用不僅只是一種公民基本傳播權益的保障與維護,媒體近用服務的成效,更是傳播工作對於建立『公共領域』此一傳播核心價值的體認與實踐。一個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媒體近用服務的規劃與執行...都會具體而微地反映出該國對於傳播本質的全面體察與細緻思考。」

即使這份研究調查了身障者的視聽需要,也提出明確的政策建議及執行步驟,然而研究是一回事,政策執行卻又是另一回事,至少到目前看不出有任何具體改善的作為,身心障礙者的媒體視聽與近用權利,似乎沒被當作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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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曾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長期參與媒體改革運動、關注人權與文化議題。強調媒體改革運動的核心價值為傳播公民權。深化台灣社會公民媒體意識,結合各界力量推動社區大學媒體識讀,進而培養公民記者,同時鼓勵公民記者發揮自身影響力持續參與社會改革。積極與公民團體合作,關注弱勢者人權,關注環保、人權、弱勢、移工、農業等社會議題與媒體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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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曾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長期參與媒體改革運動、關注人權與文化議題。強調媒體改革運動的核心價值為傳播公民權。深化台灣社會公民媒體意識,結合各界力量推動社區大學媒體識讀,進而培養公民記者,同時鼓勵公民記者發揮自身影響力持續參與社會改革。積極與公民團體合作,關注弱勢者人權,關注環保、人權、弱勢、移工、農業等社會議題與媒體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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