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育

誰能真的把塑膠變不見?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19年3月27日,歐盟議會最新通過法案決議,2021年開始歐洲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禁用項目包括餐盤、餐具、吸管、棉花棒軸心等塑膠製品。

在歐盟禁用清單中特別要注意的是,所謂「氧化式可分解塑膠」同樣入列:歐盟早在2018年10月就針對可分解塑膠提出警告,認為這類塑膠產品多半只是在傳統塑膠材質中加入人工添加物,讓塑膠碎裂成更小的分子,其實依舊存在於環境之中。歐洲環境公民組織「反思塑膠聯盟」(Rethink Plastic Alliance)也表示:「無論是否為生物可分解,塑膠已經佔據我們的海洋與陸地,威脅人類與動物的健康,歐盟議會承認『生物可分解塑膠』不能當作解決塑膠汙染的萬靈丹。」

當全球其他多數國家與地區還在束手無策,或是避而不談,甚至對塑膠材料和產品的認知也依然搞不太清楚之際,我們不得不佩服歐盟對解決塑膠污染問題的積極作為與嚴格標準。

為了處理塑膠對環境的汙染,除了減少使用(reduce)、重覆使用(reuse)、回收再生(recycle)等常見的手段,近十多年來的國際趨勢是以替代使用(replace)的方式為對策,於是發展出一些替代性的塑膠材料,其中一種稱為「生物可分解塑膠」,原理就是利用自然界的微生物進行分解,最後變成有機質、水和二氧化碳,可以當作堆肥,似乎可以解決或減輕傳統塑膠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危機。

「我們到底用了多少塑膠?」王舜弘在大愛《人文講堂》向觀眾提出警語。圖片來源:大愛電視提供。

塑膠究竟是消失了,還是變小看不到而已?

目前「生物可分解塑膠」已經有了可使用的產品,以塑膠袋為例,台灣近年也出現一種塑膠袋產品,如同食物的保存期限,上面標示著6至9個月的保存期限,也就是這類塑膠袋標榜著「生物可分解」,號稱可以被微生物吃掉。但也不禁讓人懷疑,塑膠究竟是消失了,還是變小看不到而已?

目前市面上號稱「生物可分解」的塑膠製品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傳統塑膠材質添加玉米澱粉或碳酸鈣,這類添加物能加速塑膠裂解成小片,但無法讓塑膠消失;第二類則是傳統塑膠添加「光敏促進劑」(光裂解劑),這種塑膠雖然可碎裂成粉狀,但依舊是塑膠,歐盟所列入禁用名單的「氧化式可分解塑膠」,就是指此類被一般人誤認為環保塑膠的製品。若任由這兩類塑膠產品濫用,反而會引發難以控制的塑膠微粒之禍。

第三類在歐美稱為可堆肥塑膠(compostable),這類塑膠不含傳統塑膠成分(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就完全靠微生物進行分解,算是真正的生物可分解塑膠。

然而,這類市售的生物可分解塑膠袋或產品,許多往往誇張不實,標示一些看似環保科技的專有名詞,卻是毫無意義,也背離真實的怪現象。這些偽冒產品主要就是前兩類的化身。生質塑膠專家王舜弘對此特別提出強調說:「根據歐盟的研究報告,這類塑膠製品,不僅未能達到分解後可堆肥利用的效果,而且一旦摻混到原本可回收利用的塑膠之中,就完全報廢無用了,反而會破壞塑膠回收的系統。」

台灣認證制度應與國際接軌,對生物可分解塑膠需嚴格把關

為了確保可分解塑膠真的可分解,歐盟、美、日、澳洲等都發展出嚴謹的認證程序。在台灣,環保署也有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膠的認證,但仍缺乏專屬的標章。有鑑於有些廠商在這些塑膠的製造過程中還是有使用添加劑,所以認證時也必須確保分解後不會殘留毒性或有害重金屬,以免進入土壤與海洋中,成為食物鏈的一環,最終受害的還是人類自己。

生物可分解塑膠已是全球塑膠產品發展的一個重要項目,雖然是為了順應環保潮流所研發出來的一種新材料,立意良善,只不過商業利益往往欺騙與蒙蔽了消費者的雙眼,甚至導致更難以處理的廢塑問題。因此,認證的制度十分重要。

在台灣逐步從限塑走向未來禁塑的進程中,王舜弘認為仍要顧及民眾對某些功能性塑膠產品的實際使用需求,所以像是生物可分解塑膠這種替代性產品就可成為選擇。不過,如同歐盟提出的標準,對生物可分解塑膠需要嚴格的把關,台灣在認證制度上應與國際接軌,落實獨立識別的標章,好讓消費者有所依循,免得未蒙其利反受其害,成為另類環保幫兇。


更多演講論述,請看大愛電視《人文講堂》節目:塑膠,便利生活的美麗與哀愁

大愛一台:首播6/1(六)17:00 重播6/8(六)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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