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罵人,但對於沉疴已久的NGO的混蛋薪資觀念與制度,除了痛毆之外我別無辦法,我先定義一下我下文用的詞,以下的「社工」指的是更廣泛的NGO工作者,只要是從事助人工作,都稱之為社工。下面所說都是從我有限的觀察出發(要打要罵都歡迎)。
一個NGO的運作需要的資金,大抵不脫離幾個部份:「企業贊助」、「大眾捐款」、「政府或民間基金會的方案申請」。
我很負責任的說,除了少數思想進步的民間基金會與成熟的企業CSR部門,基本上8成的單位都不喜歡把資金花在社工身上,因為他們覺得應該絕大多數的錢用在弱勢者身上。
但是,這個觀念是不對的!如果你有這個觀念,請你修正。因為這種觀念基本奠定了社工過勞死、被社會輕慢的基礎。正確的觀念是,NGO與捐款者應該善待自己的社工,如同善待自己服務的弱勢者,最具體的就是「薪水」!
以下我從兩個面向來說,為什麼這個觀念是錯的。
一、服務品質的本質
每個人最關心「弱勢者有沒有被幫助?」然而,「把所有的捐款都給弱勢」完全不等於「弱勢者得到最大的幫助」。因為人在弱勢狀態時,往往需要的不只一個面向的幫助,有很多面向是錢買不到,但人給得了的!
比如說冬天捐給貧窮的孩子的衣服好了。你想像你是一個貧窮家庭的孩子,你除了冬天很冷之外,你還有學費交不出來、爸媽常常為了錢吵架,爸爸酗酒、媽媽賭博、哥哥出去跟混跟別人幹架,你很擔心,你在學校被霸凌想自殺,
誰去建立關係,統合需求,陪伴你討論適合協助的方式?就是人啊!這些都不是錢可以解決的,需要各種社工的經驗、知識與創意的累積。如果在你很弱勢的時候,每次社工來就來發冬衣,你可能不會覺得有什麼幫助。
如果一個NGO更願意把錢花在薪資上,可以請更多的社工,讓每個社工更有餘裕去照顧整個服務的群體,而不用因為太忙,一次服務太多家庭,只能當一個冬天的聖誕老人,是不是可以達到更大的效用?
正確的觀念是:「捐款均衡的分配在社工跟弱勢者身上,才達到最有效的幫助」。
二、NGO經營的累積
一個服務弱勢者的NGO應該累積的東西,應該是那些更有效幫助的到人的資本。助人的NGO大多數不需要什麼太複雜的設備或建築。所以這些資本累積就在人的身上。
你知道街友服務領域曾經有一個傳奇社工,他20年的服務裡,艋舺的每個街友都說過「忠哥救過我的命」。當我5年前第一次踏進艋舺公園,公園的大哥們看到我只有「???」,誰才能比較幫助到人?但最後,因為議員拿著他出國玩、發在臉書上的照片抹黑他,說他過太爽,讓他最後離開了遊民工作。
我有一個在做貓咪中途之家的朋友,他說他們好多工作人員,攝影機來都不敢被拍,因為怕被家人看到自己在做一個「薪水低沒出息」的工作。他跟我說還有很多自己在照顧貓咪的愛心媽媽,常常過勞死或是壓力大到自殺。
這到底是什麼混蛋制度?拜託以後捐款請註明:「這筆錢我指定當作社工薪水」。
正確的觀念是:「人才是助人型NGO最大的資產,請放心大膽的付薪水吧!」投資投資,請把錢投資在人的身上好嗎?投資出幾個金牌社工,對於議題超有洞見,跟弱勢者有深刻的理解與連結,有足夠的聲望與關系,讓NGO之間可以互助合作,完全值得!
薪資回捐制度底下的深層困境
我覺得NGO的薪資回捐制度,只是這套錯誤觀念中的表象。回捐問題是下層的分配制度,是回應著扭曲的「捐款市場」才產生的扭曲制度。我覺得要最該修正的,其實是捐款市場。
上次同事申請了一個計畫,申請14萬,回來變8萬,我問說什麼被砍掉了?他說人事費被砍掉了。我的一切創傷回憶在剎那湧上我的心頭,我差點想撕碎那份公文。但我決定把我的怒氣用在下一篇「政府補助對於微型NGO的傷害」。
後記:NGO會用扭曲的制度去回應捐款市場,就是因為沒人敢去講捐款市場有問題,沒人敢跟捐款人說你觀念錯了,因為講了就沒捐款了。但現在不講,更待何時?以後變大也只是更不敢講,不如現在講一講。
(作者為「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本文原發表於作者臉書,經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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