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開工第一天跑的第一場記者會,心情就非常惡劣。
我簡單解釋一下這場記者會在做什麼。大家都知道,定居在台灣的外國人(包含外籍移工、留學生),都需要一張居留證,而居留證上面會寫一個居留期限,這個日期到期之前,你要嘛就離境,要嘛就跑一趟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延長期限。這是所有在台灣的外國人都要做的事。
但最近有幾個案例,是外籍移工發現自己居留證快到期了。他們不知道要怎麼辦理、或是身為看護工根本無法放假外出、而移民署網站也沒有他們能看懂(越印泰菲文)的線上申請方式,於是只能通知雇主/仲介幫他們代辦。但不知是作業疏漏還是忘記了,直到舊居留證到期,這幾位移工還是沒拿到新居留證。於是移民署視他們為逾期居留,要將他們驅逐出境。
這些移工當然喊冤,因為更新居留證的主動權根本不在他們手上,他們從頭到尾都只能安份守己扮演好自己的工作角色。時代力量的邱顯智立委曾幫忙這些移工跟移民署開過幾次協調會,但並沒有好結果。於是今早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召集他們來到移民署前面陳情抗議,立法院裡幾個比較關心移工議題的立委也到場聲援。
幾位受害移工發言一輪、立委們也發言一輪後,記者會即將結束。根據我之前在勞動部、內政部、各國駐台辦事處採訪的經驗,這時多半會有個官方代表出來,針對陳情內容做回應、講些場面話之類的,畢竟民主國家的官員本來就要面對民意。但我左等右等,警察防線後面站了好幾個移民署官員,卻沒人出來回應。嗯,是連講場面話都不願意嗎?還是覺得這不干他們的事?

好,官員不願意出來回應就算了,或許移民署是個很低調不想上新聞的單位?但並不是這樣,因為一個禮拜前移民署才剛剛頒發「就業金卡」(相當於居留證)給美國籍的網紅莫彩曦,而且發了一堆新聞稿,大家只要用「莫彩曦 移民署」去Google搜尋,就可以看到一卡車的報導。所以這單位其實也還滿愛搏版面的。
我去莫彩曦的youtube頻道轉了一圈,大抵上不脫離那種「老外愛台灣」的拍片模式,移民署給她就業金卡我沒意見,因為她多少有幫助台灣提升能見度。但,那些在社會裡低調撐起勞力產業、照顧老人病患的外籍移工們,他們的實質貢獻比不上一位拍片的網紅嗎?連辦理居留證這種小事,都可以被制度搞到合法變逾期?
莫彩曦的報導裡,移民署官員眉開眼笑,對比今天外籍移工抗議現場,官員們躲在警察防線後方、個個神色漠然的樣子,對,我就是覺得這是赤裸裸的差別待遇。是老外就主動開記者會,是外勞就躲到警察後面。這就是台灣面對外國人的雙重標準嗎?
(作者為移人媒體編輯總監。本文原發表於作者臉書,經同意轉載。)
2月23日作者備註:
針對2月22日的陳情記者會,移民署做出以下四點回應:
1.在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如未滿91天,移民署已有相關協處機制,裁罰後可繼續居留。
2.外國人居留延期除由本人申請外,亦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但不能因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如逾期居留係因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故,才有不可歸責情形。
3.本案3名移工係因仲介、雇主疏失致逾期300餘天,其中2位也分別向仲介、雇主提出求償,逾期居留仍應依法辦理。
4.此外其餘有關TIWA及立委所提之改善移工聘僱及居留相關友善措施建議,移民署將擇期與勞動部再行研商,以維護移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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