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人分享捷運站為了節約能源,在電扶梯入口處掛上一條鏈子,提醒旅客暫停使用。但有視障者沒能注意到,差點就直接滾下去了!
事實上,任何只以懸空方式警示行人的繩索、鏈條或布條,都忽略了視障者很需要的「邊界」。在不熟悉的環境,使用導盲杖的視障者必須仰賴「邊界」的引導,才能安心、安全地行走。
曾在〈樓梯、天橋、傾斜的裝飾柱……這些不注意的小角落,對他們特別危險!〉文中提到,這些懸空但下方沒有做任何遮擋設計的建築物或設施,很容易讓使用導盲杖的視障者以為前方沒有障礙物,而直接撞上去。因此,在進行相關設計時,應該提供視障者行走所需的「非視覺」線索,也就是不用眼睛看,即可感知到的「邊界」。
施工的警示邊界要放遮擋物
施工區域要避免行人經過時發生意外,總是會拉起黃色塑膠布條警示。但如果只有布條,下方沒有任何遮擋物,使用導盲杖的視障者很容易就會進入施工區域而不自知。很多視障者都有因此受傷的經驗,也導致他們對於一個人外出的擔憂,缺乏安心與信任。公共環境必須考量不同感官及行動能力者的使用與安全需求,才能提升更多人的自主能力,可持續參與社會。

凸出的建築應避開行人高度
有些建築物或設施在設計時,也許是為了整體外觀考量,或是想在方正的建築體做些造形變化,而設計了凸出的建築部分。如果凸出的部分剛好是一般行人的高度範圍,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撞上。如果凸出的部分有銳利的尖角或邊緣,還可能會導致行人嚴重受傷。
當然,建築物或設施完成後,為了避免行人撞傷,可以貼上安全防撞護條、設置警示裝置,但整體外觀和實際使用就不會是設計之初預期的樣貌了。

人行道應提供邊界保護行人
不只視障者,一般人也會需要行走時的邊界保護。例如人行道的設計就是希望保護行人,在行走的過程中不至於被車輛撞到。現在有很多人行道是採用範圍繪製的方式,透過顏色、圖文標示讓大家知道這裡是人行道,讓汽機車駕駛自行避開,也讓行人不至於走在路中央,影響車輛通過。然而,這樣的人行道缺乏明顯的實體邊界保護,如果有車輛打滑,或是駕駛操作不當,都可能危及路過行人的生命安全。

台灣都會區地狹人稠,要做到每一條道路都提供人行道並非易事,加上人行道要注意到輪椅使用者、推娃娃車所需的寬度,還要提供邊界保護更是難上加難。然而,如果想建立一個友善的步行環境,就無法忽視不同使用族群的需求,以及行人的行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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