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跟父親關係不良的朋友,說他最近瘋狂做惡夢。
他夢見自己在家附近走路,碰到外公外婆,他們搭的遊覽車在附近,他叫了外公一聲,就被帶上車了。後來場景轉到一個日式博物館,看到已經去世的媽媽穿了白色洋裝、臉很年輕。逛到一半,爸爸不耐煩想要回家了,開始兇媽媽,媽媽很無奈的結帳,但是卻開心的偷偷給我朋友看她買的東西,結果被爸爸看到了。爸爸很不爽,直接在沒人的地方打了媽媽,我的朋友說自己看到直接抓狂,拿旁邊的椅子瘋狂砸爸爸。
我聽完後,靜靜地說:「除了最後一幕是你過去不會做的,其他都是符合每個劇中人角色的,對嗎?」
「你怎麼知道?」朋友很驚訝的說。
我知道,因為這是哲學諮商當中時常出現的「暴力」問題。暴力就像情緒一樣,其實很規則,只是我們通常都沒有覺察到,暴力會從哪裡來,又會到哪裡去,都有一定的規律。
我知道,因為我觀察這位朋友正在從家庭的集體階段,走向人生獨立的階段,而「獨立」就是一個脫離群體的控制,從「服從」到「不服從」的過程。
「現在的你不用拿椅子砸他,在夢裡也知道了爸爸不是你的對手。」我說。「不需要有真實的暴力行動,也不用覺得愧疚,有這樣的自我覺察,知道自己已經不是那個無法保護自己、無法對大人說不、無法保護你愛的人的那個無助小男孩,這樣就夠了。」
這個朋友思索了一會兒以後說:「所以,我的對手是自己?」
我微笑著說:
「每個人的對手都是自己,不是嗎?」
透過對立,產生自我意識
黑格爾在他的《精神現象學》中,有一節專門寫關於「自我意識的獨立與依賴,主人與奴隸」。在這一節中,黑格爾分析自我與他者之間的「依賴」關係。
在黑格爾看來,「自我意識」之所以存在,只是由於被另一個有自我意識的對方承認。以黑格爾的術語來說,叫做「自在自為」。「自在」就是「潛在」的意思,而「自為」是「展開、顯露」的意思。也就是說,一個理念在「自在」階段,表現為存在、客觀性,還沒有跟外界展開對立;到了「自為」階段,概念透過潛在的區別、對立、鬥爭和征服,因此得到了顯現、統一了存在。
我朋友透過跟父親對立而產生的自我意識,其實就像古希臘神話裡面常見的「弒父」,或是中國神話裡常見的「殺子」,其實都是讓「我」這個潛在的理念,成為自在自為的、真實的「我」的過程,所以沒有必要大驚小怪,或為了自己夢中產生一個暴力的想法而覺得羞恥。
是的,每個人的對手都是自己。門外從來就沒有別人,只有自己。

什麼樣的暴力是懲罰?什麼樣的暴力是必要的?
暴力一定是懲罰嗎?
實際上,從思考的角度上來說,暴力不見得是懲罰,暴力可以是好的,甚至是必要的。
這說法聽起來荒唐,但是我們試著來思考一下:我們身處在各種不同群體中,每天都可能會遇到各式各樣的暴力,從肢體上的到情緒上的暴力,在婚姻、親子、職場、同儕社群間,都可能存在各種冷熱暴力現像,我們對於暴力也抱持著絕對排斥的態度。但是我們真的知道暴力的「界線」是什麼嗎?
很多西方的父母在孩子犯錯時,會要求一個哭鬧的孩子回自己房間,在沒有恢復平靜前不能出房門,是父母恰當的教養方式,還是父母濫用權力,做出超出界線的暴力行為?
首先,限制行動自由當然可以是一種懲罰。當大人告訴一個3、4歲的孩子「回你的房間」時,孩子們更多會注意到的是他們被限制「不能去」的地方。
但強迫孩子進自己房間,真的是一種懲罰嗎?
暴力是不是也有區分成對的和錯的?強迫孩子關進廁所或地下室,跟強迫孩子進自己房間,是一樣的暴力嗎?
事實上,房間裡面充滿孩子喜歡的東西,讓孩子可以有安全感,也更容易平靜下來,甚至可能在激動的時候,發現自己與其跟大人對峙,孩子會更喜歡在房間裡休息,此外,孩子們也會理解到大人真的在生氣。
那麼,有權力的大人,強迫孩子進入一個孩子會喜歡的狀態,覺察到大人的情緒,得到平靜,這樣的暴力還算是懲罰嗎?
孩子在小的時候,無法意識到「回房間去」是多麼溫和的暴力,甚至不是懲罰。這跟在哲學思考工作坊上,讓困在自己混亂思緒中的人,有「時間性」的「暫停」他們混亂的表達一樣有效。這兩者背後的邏輯是一樣的──在被限制的時候,我們雖然會更關注那些不能做的事情,並感到受到懲罰,實際上,我們卻是得到幫助的受益者,暫停的時候,我們可以在自己喜歡的空間裡、做自己喜歡的事,從過熱的情緒中冷靜下來,並且覺察到他人。
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孩子們就會理解,要求他們去一個裝滿他們喜歡的東西的房間,顯然不是懲罰,而是一種幫助自己平靜下來的方法。
實際上,大人在生氣的時候,也應該記得這個方法,要求自己離開憤怒的現場,直到平靜下來為止。

暴力不見得不好,而是需要理性看待
新的問題是:這種「自律」是否構成了對自己的暴力?
暴力必然是「惡」嗎?有沒有可能自律就是對自己的暴力,而暴力是必要之惡?而什麼樣的暴力,可以是「善」?
我們該如何中性的看待暴力,克服對暴力的非理性恐懼,理性看待與應對暴力這個重要的哲學概念,而不是只要一聽到「暴力」這兩個字,基於政治正確的反感,就排山倒海而來?
我這個從父親的肢體暴力的陰影中成長的朋友,知不知道該如何「正確」使用暴力理念上的「自在」,幫助自己長大獨立,成為真實行動中的「自為」,成為「自己」?
身為一個有權力的家長,或是上司,在交代孩子或是屬下做事的時候,是不是能夠理直氣壯的使用「暴力」,像是為哭鬧的3歲孩子,做出「回房間去」這個對雙方都有利的決定,而不是假裝「非暴力溝通」,結果做出對大家都有傷害的決定?
只要有實質關係的,就有暴力。成為一個會思考的人,就可以脫離對暴力的非理性恐懼,學會暴力的正確使用方法。
是的,我知道這個結論很激進,但哲學思考專欄,跟身心靈、心靈雞湯不一樣,本來就是一個很暴力的專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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