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108課綱與母語教學:金門話的傳承,需要更多努力

能說出道地金門話的人越來越少,金門的母語傳承的確到了危急存亡的關鍵時刻。 能說出道地金門話的人越來越少,金門的母語傳承的確到了危急存亡的關鍵時刻。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國家語言發展法》已於108年1月9日公布,條文明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依此,自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起)實施的12年國教新課綱,也把「本土語言」列為各級學校課程(國小必修、國中選修、高中校本課程)。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國家教育研究院也研議修訂課綱、擴大本土語言的範圍,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手語及閩東語等國家語言(本土語言)列為部定課程,預計自2022年8月起成為國高中必修課。

表面上,各族群的母語似乎將因《國家語言發展法》、12年國教新課綱的實施得到傳承與發展,但實際上,問題遠比想像的嚴重。各族群的母語教學仍然面各種嚴峻挑戰。不去正視本土語文教學現場面臨的問題,所謂母語的傳承與復興還有漫漫長路要走。以同樣被列為閩南語的金門話教學為例,就亟待找出對策。

金門話日漸衰微的原因

金門話是閩南方言的次方言,語源是偏泉州音的同安腔,單元音韻母的央元音[ə (ㄜ)]與[ɨ (帀)]為「台灣閩南語」、「漳州話」與「廈門話」所少見,變調規則亦與上揭方言有若干差異,深具地方特色,具有獨特的口音與音韻之美,為泉州音同安腔留住了一絲血脈,可以說是閩南語的活化石、基因庫。

金門話之所以日趨式微,有大環境的影響。民國38年,國民政府渡海遷到台、澎、金、馬,為了普及國民教育水準,大力推展說「國語」運動,口說「方言」(金門話)成為校園中的禁忌。說「國語」運動成功了,但「母語」卻遭受到嚴重斲傷並逐漸流失,這是金門話逐漸式微的時代背景。

誠然,「國語」運動伴隨黨國體制,不單只是金門的困境,在特殊政治背景下,台澎金馬不分前線後方都走過這段歲月,但金門話還面臨另一個不利條件。

相較於台灣閩南語(姑且簡稱台語),金門話使用人口畢竟屬於少數。民國81年,金門戰地政務解除,隨著觀光人潮與台語在大眾傳播媒體上普及,更無孔不入的穿透金門話的基本層。在諸多外力因素干擾下,金門話面臨苟延殘喘的境地。

時至今日,能夠說出一口道地金門話的金門人越來越少,中小學生比例尤低。金門話的傳承與復振,確實已到危急存亡的關鍵時刻。

多管齊下挽救金門話教學危機

有人會問,自九年一貫課程起,國小學生不是每週都有一節本土語言課嗎?合格的授課師資不是都已取得認證嗎?學校每週不是都有一天是「學校母語日」嗎?為什麼金門話流失得那麼嚴重?

我們以為,母語的學習溫床是家庭,最好的師資是祖父母,最佳的學習場域是學校,最能活化運用的是社會。金門話的式微不會是單一原因,金門話的復興當然也不能只寄望於學校,不過,國小實施本土語言教學自九年一貫課程迄今已近20年,為何教學成效不彰、效果有限?箇中原因,確實值得探究。

再以金門為例,為使小學生能學習道地的的金門話,早在民國91年底,金門縣政府就曾出版用金門腔調口音來標音的鄉土語言教材,供小學6個學年的教學使用,顯見地方政府對金門話教學之重視。

然而,隨著老一輩嫻熟金門話教學的資深教師逐漸退休,當前的金門話教學,儘管教材一應俱全,但或受限年輕一輩閩南語教師成長背景,未必能以流利金門話進行教學;或由於金門小校居多,學校為了方便課務安排,未能完全依師資專長排課。小朋友在這樣的學習氛圍耳濡目染下,金門話的教學已越來越接近台灣各縣市的閩南語教學。這樣的教學成果,離理想中的金門話保留、傳承與推廣,相距豈止千里?

 為了挽救這個危機,金門縣教育處將建置金門話教學師資人力資料庫,整合在地資源,結合地區耆老與專業人士,充實金門話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研議跨校共聘師資的可行模式,期能改善教學成效,提升教學品質,希望有朝一日能迎來金門話的復振與發展。

(共同作者鄭藩派為金門縣本土教育推動委員會諮詢顧問。)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2667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教育工作者,關注教育、階級與政治議題,面對強調競爭與績效的社會氛圍,嘗試以左翼的、公共化的觀點開拓教育視野,始終相信,教育還是改變台灣的關鍵。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教育工作者,關注教育、階級與政治議題,面對強調競爭與績效的社會氛圍,嘗試以左翼的、公共化的觀點開拓教育視野,始終相信,教育還是改變台灣的關鍵。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