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教學正常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對如何落實國中小正常教學的策略與執行方針有鉅細靡遺的規定,甚至還明定督導事項與獎懲措施,教育主管機關對學校是否正常教學之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檢視這份要點,自2013年首次公布以後,共有3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今年8月,針對落實教學活動正常化,前後版本規定如下:
排課與配課應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如有配課需要,同一位教師應長期配同一領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之配課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且應避免同班考科任課教師配課藝能及活動課程。(2013/5/6、2015/5/25、2015/7/30版)
排課與配課應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如有配課需要,同一位教師應長期配同一領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之配課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且應避免同班考科任課教師配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及健康與體育領域之課程。(2022/8/4版)
可以清楚看出,原規定僅要求同班考科任課教師避免配課藝能、活動課程,修正後的新規定則進一步擴大了限制,科技及健康、體育領域均在禁止配課之列。沒有人反對落實正常教學,但新要點卻引起不少教師抗議,主要原因是新規定更加漠視學校現場面臨的狀況,老師們感受不到來自教育部國教署起碼的信任。

防師如防賊,教育決策不食人間煙火
有老師直指,會訂出擴大限制的規定,凸顯「教育部打從一開始就假設國中國、英、數、自、社四大領域考科教師都是不能、不可被信任的、我們一定不會落實教學正常化」。
所謂上行下效,有防師如防賊的中央官署,就有拿者雞毛當令箭的地方局處,「現在連訪視委員也擴大解釋」,徒增現場紛擾與不便,完全不尊重校本課程與教師對學校課程發展的專業對話,簡直不可理喻。
第一線老師的憤怒完全不難理解,學校何嘗不希望落實正常教學?老師們何嘗不希望專長授課?但國中小導師除了主要的任教科目,受限於學校規模與職務編配,難免會有需要配課的時候,連考科老師能不能配什麼課都要規定,除了不信任學校老師以外,更凸顯官員決策遠離學校真實需求,教育官署如果只剩下口號治理,現場老師感受到的必然只是冰冷的數字管考。再說,如果必須下達這樣的死命令才能確保教學正常化,何不連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一併禁止?
真正必須嚴肅面對的是,教學正常化這樣看似簡單的期待,成效之所以未能盡如人意,背後是否有學校以外的其他因素干擾?除了不斷地向學校與教師課責,教育官署對減輕社會焦慮有無具體作為?
無可諱言,儘管國高中的升學率均已大幅提升,升學制度也早已告別填鴨與聯考,就連高等教育都已普及化,但唯有讀書高的價值觀依舊根深柢固,迄今為止,中等教育仍難以真正擺脫考試領導教學的窠臼。
亦即,結構性的因素與牢不可破的文憑主義,恐怕才是升學幽靈不死的關鍵。校務經營離不開整體社會的運作,那些未能完全落實教學正常化的個案,除了升學壓力與家長期待,更有學校師資與課程能否相應協作的原因,做為主管機關,不能深刻體察箇中原因、提出對策,卻只能不斷的要求學校,甚至不惜訂定匪夷所思的各種規範,已經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可以形容。

主管機關如何面對自己製造的教育災難?
應該看到,相較於少數違規的學校與老師,充其量傷害的就是個別學校與個別班級。然而,如果破壞正常教學的元兇就是主管機關呢?又當如何處置?又能如何處置?
就以各地正如火如荼推動的「雙語教學」為例,試問,以外語作為專業科目的教學工具,符合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以及12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神嗎?能落實精進課程教學與教育正常發展嗎?多少正常教學正被定義不明、無限上綱、形式主義的「雙語教學」所影響?多少孩子的適性學習與學習權正被這樣滿足長官虛榮的錯誤政策所耽誤?
面對顯而易見的「雙語教學」亂象,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漠不作聲甚至帶頭放火,卻反過來要求同班考科老師不能配什麼課,這不是本末倒置,什麼才是本末倒置?所謂「明察秋毫,不見輿薪」,說的不就是教育官署對教學正常化的雙重標準?
為了督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教育部國教署還訂有相關獎懲規定,頗有雷厲風行之勢,不禁要問,那官員有無勇氣面對自己製造的教育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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