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

去不了的親師日:讓「親職教育假」成為消除教育階級化的推手

若想以具體作為減輕勞動家長負擔,消弭階級對教育的影響,讓家長參與教育的機會均等,不妨從給予受僱者「親職教育假」做起。 若想以具體作為減輕勞動家長負擔,消弭階級對教育的影響,讓家長參與教育的機會均等,不妨從給予受僱者「親職教育假」做起。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作為一個法治國家,我們總期待法律能與時俱進,國會能提出進步法案,以保障人民權益,帶動社會進步。與此同時,法制面的闕漏與不足,卻也每每成為妨礙社會進步的理由,成為政府用來迴避進步倡議的藉口。

社會進步不能僅僅仰賴立法,法制面的缺失更不該成為阻止社會持續進步的絆腳石,這道理不難理解,但要突破既有結構卻不容易。現實上,在既有法規限制下,非政府組織的政策發想與倡議,想獲得社會認同或影響國會修法,都要面臨多重壓力與挑戰,如何突破進而取得進展,對非政府組織的工作者來說更是一大考驗。

家長參與、親師合作,理想與現實的兩難

我們常說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巨大落差與矛盾,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就是一個典型。開展親師合作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符合中小學教學現場期待,鼓勵並保障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是國教政策從國家教育權走向國民教育權的體現,早已明訂於《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中。不過,保障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理想並不容易落實。

《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3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國民教育法》第20-2條第1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其參與方式、內容、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第9條:家長得參與班級或學校教育事務;其參與方式、程序及相關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對國民教育權、家長參與教育的保障可謂洋洋灑灑,難的是,前揭規定卻無助於提高受薪家長的教育參與。以每學期一次的「學校日」為例,就算學校刻意在假日或晚間辦理親師日活動,還是有不少家長難以出席。為提升家長出席率,有些學校甚至祭出「替孩子記嘉獎」的誘因。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教育基本法》對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精神,並不容易落實。

反思階級與教育的關係

應該務實承認,儘管法制上保障了家長參與學教育的基本權利,但現實上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機會並不均等,家長社經背景還是影響他們參與教育事務的關鍵。不僅是學校日的出席情形,包括擔任家長代表、家長會長、以及學校各項應該有家長代表參與的委員會,例如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等,乃至於代表家長參與校長遴選等,階級因素都是左右家長是否成為代表的關鍵。

於是乎,教育基本法保障的家長參與權,不僅現實上難以落實,甚至已然出現階級連動。理想上,教育應該發揮促進階級流動的作用,可實際上,學生升學選擇、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均與家庭社經地位息息相關。只有減少受僱者參與子女教育事務的阻力,才有機會減緩階級因素對教育的衝擊,所謂的家長參與權也才不至於淪為形式上的公平。

正因為如此,政府不應僅是消極地宣示學生學習權、家長參與權機會均等,更須嚴肅面對參與權並不均等的事實,並提出具體作為消弭階級因素對教育的影響。

兩個途徑:法制化與企業社會責任

確保不分階級的家長都有平等參與教育事務的基本權益,不僅有助於實現教育機會均等,也是讓教育保有階級流動機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一步。除了推動修法以保障家長參與教育機會均等,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現在,國內更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主動將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作為公司治理的重要指導方針,建議有能力的企業主主動保障員工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權利。

筆者建議,可以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之後加上以下兩點:

.受僱者出席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及幼兒園子女之學校家長日、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安置會議等,得請親職教育假,全年以1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及親職教育假,均不併入事假計算,並給付薪資。

而除了法制上的研修,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作法或可借鏡。有感於親師合作對教育與孩子的重要性,10年來,全教總主動給予員工「親職教育假」,方便會務秘書出席學齡子女的學校日相關活動。今年教師節,在全教總倡議下,親職假理念獲得多家企業、全國牙醫師公會與20多位朝野立委響應。台灣少子女化問題嚴峻,學校教育品質是確保優質勞動力的關鍵。企業主可以好好思考如何更具體的鼓勵員工參與子女教育事務,讓員工免於後顧之憂,創造員工與企業的雙贏。

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危機,更顯教育對人才培育的重要性,是時候了,請以具體作為減輕勞動家長負擔,請以具體作為消弭階級對教育的影響,家長參與教育機會均等,不妨從給予受僱者「親職教育假」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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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關注教育、階級與政治議題,面對強調競爭與績效的社會氛圍,嘗試以左翼的、公共化的觀點開拓教育視野,始終相信,教育還是改變台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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