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創生在台灣已經邁入第二年。一年多來,產官學研社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地方創生的意涵及操作方式有各自的解讀。
總體而言,地方創生是一個「目的-手段」相互關聯的互動網絡,有些政策內涵是「目的」(例如地方人口回流、均衡城鄉差距),有些是「手段」(例如企業投資故鄉、科技導入、整合部會創生資源、社會參與創生、品牌建立)。看起來似乎每個不同階段都有各自的目的與手段,但實務操作上,由於相互關聯的複雜性,目的與手段往往是互動的,某些政策內涵(例如地方創生計畫)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地方創生盤點「人、地、產」,然後透過在地議題瞭解彼此之間的鏈結,找到對的地方、以對的方式,達到「落地生根、開枝散葉」。換個不同角度來解讀,地方創生希望深化「地方感」(sense of place)的價值,因為地方感是「生活環境及成長過程中的經驗累積,進而產生熟悉情境,使居民從中獲得安全感及歸屬感」,也是「個人或群體的經驗,存在於任何我們熟悉、對我們有意義的空間」。
然而在當代社會中,經過工業革命的洗禮,「快速」成為一般人習以為常的生活樣態,使我們淹沒於社會變遷的洪流中;如果沒有妥適的因應對策,「快速」終將帶我們到「只剩名字的地方」。因此,如何透過「留鄉、返鄉、移鄉」的「回流」政策,在「人、地、產」的互動過程中,找回/找到「地方感」,便是地方創生的重要使命。
環境行為研究與地方創生
談論地方感,必然會涉及如何透過「地方自明性」(place identity)建構「地方認同」(identity of place),成為吸引人口回流的基底。這便牽涉到環境心理學的「環境行為研究」(environment-behavior studies)範疇。
環境心理學是研究個體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學科,意味著環境心理學會考察環境對人類經驗、行為及福祉的影響,以及個人對環境的影響,即影響環境行為的因素,以及鼓勵親環境行為(例如支持地方創生)。
環境心理學探討的主題相當廣泛,如果從環境對人類行為和福祉的影響來分析,至少包括:氣候變遷、環境壓力、環境風險、都市化與建成環境、視覺/人文景觀評估、恢復性環境、對自然及自然景觀的好意/敵意、兒童與自然環境、促進健康與健康行為、都市環境品質、環境與生活品質、地方依附感等。
如果從影響環境行為的因素來探討,可分為價值觀、風險認知、社會規範、情緒、社會困境(影響合作的動機、個人和結構面向)、環境議題、態度行為的團體流程等。而從企圖提高「人們對人與環境之間關聯及相互依存的敏感度及理解力」的環境教育而言,可分為「覺知、知識、態度、技能、行動」5個目標。
根據牛津辭典的解釋,覺知(awareness)是指根據資訊或經驗瞭解某個東西的存在,或對當前某個情況或主題的理解。關於地方創生覺知的提問簡單來說便是:「你是否知道或聽過地方創生?」環境覺知與環境知識是環境心理學及環境教育目標的基礎,也是公部門政策順利推行前必須被社會大眾接受的首要條件,所以培力與行銷相當重要。現階段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地方創生有不同的認知,因此,應針對不同利害關係人的不同覺知給予不同的培力與行銷。
對地方創生有覺知後,便會想方設法找尋相關「知識」作為後續行動的依據。知識是「對某個透過經驗或學習而得的主題之理解或資訊,不管這種經驗或資訊是來自個人或他者」。環境心理學主張,「覺知-知識」與「態度-行為」之間通常有正面的因果關係,所以,如果利害關係人對地方創生有妥適的覺知與知識,應該可以改變(或增強)其正面態度。
至於態度是「對某物或某人或由此引起的行為方式之感覺或意見」,知識明確或增強後,便會影響利害關係人是否要採取相關的「行動」。至於不同的行動,則需搭配或協助不同的「技能」。
「覺知、知識、態度、技能、行動」是環境心理學及環境教育的5大目標,這5個目標不一定要同時產生,也不一定要按照這個順序,但不管如何,透過環境行為及環境教育5個目標來解讀不同利害關係人與地方創生的關聯,應可在不同面向給予適當的協助或增能。

地方創生的風險認知
進一步來說,由於環境變化及人類許多活動和技術,都可能對人類及環境造成有害且長期的後果,因此,人們如何看待這些風險便成為關鍵。就此而言,「風險認知」會鼓勵或抑制因應特定風險的行動。
風險是指某種情況、事件或活動,可能導致影響人類看重的事物之不確定的不良結果。因此,風險在風險來源及不確定的負面結果之間產生因果關係。風險的兩個基本組成部分是負面結果的「嚴重性」及「不確定性」。至於結果是正面或負面的,便涉及人們的評估。正如學者所言:「危險是真實的,但風險是社會建構的。」以此來檢視地方創生的意涵與成效,便可反思:推動地方創生會不會有風險?什麼樣的風險?也因而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社會對地方創生的認知與評估。
環境風險在許多方面不同於其他風險。以氣候變遷為例,首先,環境風險的特點是高度複雜化與不確定性,因而造成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及多重後果。因此,它們往往既包括「造成環境的風險」(risks for the environment)(例如二氧化碳造成的海洋酸化),也包括「源自環境的風險」(risks from the environment)(例如洪水造成人類集居地的破壞)。
類比於地方創生,因為地方創生必須是「在這個地方」(in the place)、「關於這個地方」(about the place)及「為了這個地方」(for the place),因此也可能包括「造成地方創生的風險」(例如人口外流造成自然滅村的風險)以及「源自地方創生的風險」(例如DNA盤點不到位造成資源錯置的風險)。
其次,環境風險往往來自許多個人的綜合行為(例如使用化石燃料),而不是來自單一活動;因此,減緩環境風險不容易實現,因為這需要許多人的共同行動。地方創生也是來自許多人的綜合行為(例如推動社區產業,便涉及到居民、社區組織、民宿業、觀光業、餐飲業等),而不是來自單一活動;因此,減緩人口外流不容易立即見效,因為它們需要許多人事共同行動。
第三,環境風險的後果往往在時間上延遲,在地理上很遙遠;易言之,造成風險的人(例如工業國家)不一定是承擔後果的人(例如發展中國家、後代子孫),因此,環境風險往往引發「道德問題」。地方創生也往往有時間的延遲效果;易言之,造成風險的人(例如人口外流使家鄉人口減少而無法支撐醫療及文教設施)不一定是承擔後果的人(例如留在故鄉的長輩缺乏醫療社福服務)。
因此,「地方創生認知」便與「風險認知」同等重要。「風險認知」是指人們對風險的主觀判斷,地方創生可能引發的風險也具有各種主觀判斷的成份在。主觀風險判斷很少基於審慎的分析,相反地,人們在做出判斷時往往採用「啟發式」或「捷思式」的方法(heuristic),即簡單、直觀的「經驗法則」(rule of thumbs)。雖然啟發式方法通常會產生有效的結果,但它們也可能導致「有偏見」的風險評估。


「樂觀偏見」的地方創生?
有偏見的風險評估的一個重要例子是,人們在判斷各種危險的頻率時,傾向於高估小頻率而低估較大頻率的事件。人們更可能高估事件的發生,因為容易聯想到類似事件的例子。例如當我們看到路邊一輛被撞壞的車子時,我們認為可能發生車禍的主觀機率就會增加。同樣地,如果鄉鎮推動地方創生時,看到失敗的過往案例或聽聞鄰近鄉鎮的錯誤樣態,便會有較高的主觀機率認為地方創生很難推動。
另一個普遍的發現是,人們傾向於相信他們比其他人更容易經歷正面事件,而不太可能經歷負面事件。這種認知偏見被稱為不切實際的樂觀主義(或樂觀偏見),並發生在各種不同領域,包括環境風險、技術風險或醫療風險。例如人們往往認為他們碰到氣候變遷、放射性廢棄物、基改食品及肺炎的風險比其他人小。
不切實際的樂觀主義會產生重要影響,因為人們在看不到個人風險時可能無法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鄉鎮積極推動地方創生時,往往認為他們的地方創生計畫及事業提案比其他鄉鎮更有創見、更具可行性,可能也會產生「樂觀偏見」。
此外,影響風險認知的另一個因素是問題的框架,「框架效應」(framing effects)是指對相同問題的不同描述會改變人們的認知或最終決定。措辭的簡單變化(例如用損失與收益來描述結果)可能會導致不同的偏好,舉例來說,當有機會恢復以前的較好狀態(即減少損失),而不是改善目前狀態(即產生收益)時,人們普遍認為環境問題(如河流品質、空氣品質)會更重要。
相關研究也指出,情感狀態是風險判斷的重要資訊,如果個人對某項活動持積極態度,他們往往會將此活動判斷為低風險、高收益;相反地,如果他們對某項活動感到消極,他們傾向於判斷為高風險、低收益。因此,認知的風險與認知的利益往往成反比,地方創生也有類似效果。
地方創生:向SDGs學習
從環境行為來解讀地方創生的風險認知後,避免「樂觀偏見」便成為首要任務,因此需要評量標準作為因應風險的定錨基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便是一個值得學習借鏡的機制,因為SDGs可以為地方及全球永續發展提供具實踐力的見解及作法。
2015年在聯合國大會由193個國家一致通過「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並透過「永續發展目標」的17個目標(goals)、169個次要目標(targets)及232個指標(indicators),制定了涵蓋永續發展3面向(社會、環境、經濟)的行動計畫。執行「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為人類帶來好處,也為地球及繁榮帶來好處,它力求和平與自由,並鼓勵夥伴關係,也就是5個P(People, Planet, Prosperity, Peace, Partnership)的「人類、地球、繁榮、和平、夥伴關係」效益。

SDGs的「社會、環境、經濟」3面向,正呼應「人、地、產」的地方創生架構,因此,鄉鎮可建構在2017年環保署發布的「國家自願檢視」(Voluntary National Review)報告,並參考台北市及新北市在2019年提交的「地方自願檢視」(Voluntary Local Review)報告,研提各自的「鄉鎮自願檢視」(Voluntary Township Review)報告。易言之,鄉鎮在研提地方創生計畫時,為了避免自我感覺良好的「樂觀偏見」風險,並建構具地方自明性的「地方感」,應將地方創生計畫及事業提案鏈結到SDGs的目標/次要目標/指標,例如,SDG 1(消除貧窮)、SDG 2(消除飢餓)、SDG 3(健康與福祉)、SDG 8(令人滿意的工作與經濟成長)、SDG 9(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SDG 11(永續城市與社區)、SDG 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及SDG 13(氣候行動)等。
將地方創生鏈結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可以使台灣在全球競爭愈來愈嚴峻的當下,一方面從全球視野檢視台灣的地方發展,一方面從地方創生回應全球挑戰,將地方創生的「2030年人口回流目標」與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介接,才能實踐「一眼看全球、一眼看地方」的「全球地方化」(glocalization),也才有機會落實「維持全國總人口數2000萬人」的目標(不只是首都圈人口舒壓,而是透過SDGs促成人口增加並吸引國際人才)。
產官學研社可以採取不同行動來加強他們在永續發展論述及實踐中的地位。首先是改善並擴大增能及培力的成效,由於台灣仍普遍缺乏地方創生的能量,因此從這一努力中可以獲益良多。其次,透過一年多的實證成果影響地方創生政策的可接受度,地方創生工作者可以就如何打造成功案例所需的民眾支持度向決策者提出建議;地方創生工作者可透過交流會或工作坊,增加他們的實踐成果被採納和應用的機會。最後,地方創生工作者可參考「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將地方創生計畫及事業提案,勾稽到SDGs的17個目標、169個次要目標及232個指標,除了建構「人、地、產」一體(亦即「三生一體」)的鄉鎮外,也可找回/找到「地方感」,讓地方創生帶我們到「有安全感、歸屬感及有意義的地方」,而不是「只剩名字的地方」。
這些論述及行動可以發揮關鍵作用,使台灣社會、民間團體、學研單位、產業界及決策者共同參與地方創生,共同探討減少人口紅利不再的有效及可接受的具體作法。透過在這些作為中發揮主導及協同作用,地方創生工作者可以展示他們的參與及行動成果,為跨空間、跨學科、跨部門的地方創生計畫及事業提案有所貢獻,也為今世後代及地方發展帶來真正改變。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