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的兩場雨,落在職棒開打第二年的台北巿立棒球場上,儘管景物不在(球場拆除)、人事已非(球隊解散、總教練過逝),雨滴深刻烙在棒球史冊裡,迄今仍如兩滴未乾的淚痕。
第一場雨下在6月1日,龍象例行賽。無頂的球場被暴雨攻擊,打得跟不上「Pro」腳步的裁判落花流水,比賽三度中斷超過20分鐘,裁定結束或保留的哨聲遲遲不敢吹響。球員、教練到觀眾爆發三輪衝突,龍隊總教練徐生明率隊離去,龍隊遭聯盟裁定「没收比賽落敗」,徐生明被扣上「中職史上首位罷賽總教練」之名。史稱「六一事件」。
事件發生的7年之後,龍隊燈熄;2年前,時任總教練徐生明也猝逝。徐生明終身對被冠上罷賽污名不能釋懷,儘管他帶隊離開前請示了賽務組、儘管因而催生出中職對「保留比賽」和「裁定結束」的明確規範,但「罷賽」紀錄無法塗銷、國內球場對雨天的防禦力依舊一籌莫展。
同年11月10日總冠軍賽,龍獅纏鬥到第7場。在假球案還未引爆的純真年代、中職一票難求的光輝歲月,總冠軍最後一場殊死戰,萬人擠爆巿立棒球場只是剛好。政治人物必然也要「與民同在」,就在戰況正酣的3局下半,大雨傾盆注下,似帶著「心意」而來,在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面前演練比賽中止,萬人對著郝伯伯齊喊:「我們要巨蛋!」潮水般的民意正面襲擊,裝聾作啞都無法。可謂「台灣巨蛋受精日」。
這顆蛋,卻一宕再宕。先孵出顆小的,巿立棒球場拆了原址重建,加蓋有頂、萬人沒問題,打棒球、卻不可以;可能棒球太重要了,小的不夠、要給大的才行,大的蛋一孵、就是4分之1世紀,前朝放任得標團隊不斷變更原始設計、球場淪商場附屬品;現任當政者才上場中繼,立即投出一記「大巨蛋不能打棒球」快速指叉球,蛋還沒進本壘板就往下墜。
不過是一個雨天也能看球的願望,等到球迷消散了、球員被抓走了好幾隊,棒球都從奧運進出了一回。蛋始終不成形、願望已若隔世情:「我們還需要能打棒球的巨蛋嗎?」
景場移到倫敦,正如火如荼的溫布頓全英網球公開賽,第一周賽程謝幕戲是法國內戰,西蒙(Gilles Simon)對上孟菲爾斯(Gael Monfils),並非熱門賽事,但大戰五回合,原本在第一球場舉行的比賽、糾纏到第四盤時天色已暗,移至拉頂、點燈的中央球場續戰,讓第三輪的比賽有了冠軍賽的氣氛。
一百多年歷史的溫網,是歷史最悠長的網球賽事,許多龜毛的規定堅持了百年,成了傳統:像是那片綠油油的草皮、像是選手得著全白色球衣(盧彥勳雙打首輪只因穿了黑色內褲、隱約透光,被女主審銳利的目光「看穿」,還要求裁判長來判定,成了有趣的場邊花絮);像場內不放廣告看板、像是周日不安排賽程、不打夜間比賽、今年還增加「不能攜帶自拍神器進場」,還有它的「因雨暫停」,據統計,一百多年來只在1931、1977、1993年三年球賽期間沒有下雨。
有些傳統成了經典、造成它的獨一無二,有些傳統若未與時俱進,卻可能阻礙了發展。
比賽中斷這件事,永遠會有個難以公評的爭議:總有人因而狀態好轉、有人手感降溫。即便可以為比賽增添話題,但一氣呵成總是最理想的狀態,尤其對於建立在龐大商業利益上的職業運動,也更有利於電視轉播和球迷的觀看。而因雨濕滑的草地,也易造成選手的受傷。
於是在這項傳統上,驕傲守舊如全英網球俱樂部妥協了,2009年中央球場加了大屋頂,夜間賽事出現了、重要賽程(特別是冠軍賽)不再因雨中斷。而每次屋頂開闔時,更掀球場歡樂,掌聲、波浪舞一波一波,成就溫網新經典。
溫布頓的天空不只多雨、還多鳥。如果從上個世紀末開始看網球,對於這樣的畫面必然熟悉:雙方正劍拔弩張、全場屏息,突然,天外飛鴿鬧場,發球得暫停、回擊得重來。主審也沒皮條,球僮只好兼驅鳥。
溫布頓這片美麗的草皮,使用百分百黑麥草,每年賽後剷除;隔年春天重新種植、發芽,就是鳥的大餐廳,而成了溫網頭痛的不速之客。一位禽鳥控制公司負責人的網球迷,向大會提出以老鷹驅鳥的建議;於是,2000年開始,溫網又有一個新亮點:一隻叫「Rufus」的栗翅雄鷹(Harris hawk)在球場執勤。

Rufus領有溫網正式「工作人員證」、有大會綠紫標準色的面罩。鷹飛得比鴿慢、不靠獵食殺鳥,靠的是牠那雙40英寸長的羽翼,一伸展就能起威嚇作用,讓鳥不敢靠近球場。保育人員則確保Rufus體重保持在1磅6盎司最佳狀態,不過餓去吃鳥、也不過飽飛不動,以維持每早五點到九點的執勤。
過去15年來,Rufus是真正的「草地之王」、大會明星,牠有自己的Facebook、twitter,贊助商還為牠拍攝廣告片;2012年曾被綁架,因為太受矚目,歹徒只有立即釋放。Rufus成功不在為溫網解決了鳥患、更在運動賽事裡注入了保育觀念,增添溫網迷人風情和高度。一年只辦一場比賽,比賽期間回收離場票二次販售、全數捐給慈善機構;非賽事期間同樣賣票收費開放參觀。
台北大巨蛋和倫敦溫網雖然不在一個基礎點、不是對等的比較。但可充份反映出兩地對於「運動」視野和思維的落差。要長遠發展推廣一項運動、必得需要一個場地做為平台,但運動場館的意義不僅止於「辦比賽」,它可以是一個多功能的載具,除了商場、旅店、賣場之外,文化、環保、教育、慈善…,都能輸入其中厚實內涵、衍生價值。
等到有一天我們能如此去看待,便不會再把運動看扁、看淺,比賽不是只有比數、勝負、晉級、民族自尊、台灣之光;運動場館不再深陷開發工程、利益輸送、政商勾結的永劫回歸;也不會認為,地方體育首長只需要「英文夠好」就足以勝任。
經過4分之1世紀的等待,台北的天空,已漸漸無雨/語。我們等待的已不是一個大巨蛋,而是何時對於運動的建設、開發才會開始「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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