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推動的年金改革有一個重要核心精神,就是要檢討不同職業別的年金制度。包括制度架構、給付條件、財源、領取資格、保障水準等,未來都要通盤檢討。依此政策目標,主事者的改革願景其實就是要落實職業衡平。
為了避免引起被改革者的抗議,政府又宣稱:年金的問題、無論是財務、或是職業別的差距,都是長期累積的歷史包袱,不是哪一個職業的原罪;並且多次強調,年金改革不是針對特定職業別,而是要全面檢討改革制度。
話是如此,但大家心知肚明的是,所謂的「通盤檢討」、「不針對特定職業別」,其實都只是政府話術。因為從目前公布的官版備選方案看,此次改革的重點就是鎖定軍公教,並壓低其所得替代率到所謂OECD水平,以迎合主事者設定的職業衡平目標。
其實,各職業的退休保障之所以出現落差,職業分立的年金制度是關鍵。紊亂的制度並非不能調整,但總要先全面檢視現行制度究竟如何?如果無視現行不同制度間不同的費率與給付標準,提出的改革方案也不是設法增加私部門受雇者的退休保障,而只是壓低公部門受僱者替代率,這樣的所謂職業衡平,就有「為平等而平等」的嫌疑,並無助建構完整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檢視台灣各種社會保險與職業年金制度,各行各業的替代率之所以不同,關鍵在於制度性差異。依現況,公、私部門受僱者之基礎年金、職業年金皆不相同,費率與給付也不一致,怎麼可能強求有一致的替代率呢?
以下,就以公、私部門的公保、退撫、勞保、勞退為例進行說明。
1.公保vs.勞保

2.退撫vs.勞退

檢視公保、勞保,退撫、勞退四種制度,可知公、私部門受僱者的社會保險與職業年金,無論是制度性質、給付項目、費率、分攤比、給付率均不相同,在公部門方面的養老保障,由薄層的公保與厚層的退撫組成,至於私部門則剛好相反,是由厚層的勞保與薄層的勞退所構成。
以公保、勞保為例,公保繳費高於勞保,但公保養老給付卻低於勞保,投保期間之給付項目也少於勞保;再比較退撫與勞退,退撫係確定給付制,勞退則是確定提撥制,退撫給付雖然高於勞退,但平均所繳費用也遠高於勞退,兩者制度性質全然不同,甚至連互相比較的基礎都不具備。
按照主事者揭櫫之精神,所謂的職業衡平,應該是以不同制度間的費率與給付為基礎進行合理調整,而非無視這些結構上的差異,直接把公部門優於私部門的給付逕行刪減。
無可諱言,要檢討、調整紛雜紊亂的年金制度,以達成職業衡平、世代共榮的目標,絕非易事,然而,如果煞有其事進行改革,卻只達成齊頭式平等,所謂的改革,不也太過廉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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