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識讀

面對網路世紀,我輩將一身兩世

圖片來源:魚夫繪。

韓國政府早就宣佈投入二十億美元研發,到了2015年,韓國的學生上學將可不必帶書包,全面將教科書數位化,雲端儲存,在平板電腦上閱讀。

在台灣,我常無可奈何的說:咱們有些學生早就不用帶書包上學,交給菲傭揹就好了,至於交給政府,則現在還看不出有什麼大型規畫出現。

《Wired》雜誌的第一任總編,也是科技趨勢大師的凱文.凱利(Kevin Kelly)來台演講時,曾經提出了數位生活的四個未來取向:即Screening(螢幕化)、Flowing(不間斷的流動)、Sharing(分享)以及Accessing(即時存取)。其中所謂的「螢幕化」就是虛擬網路將透過螢幕和實體的世界相結合,這些螢幕包含了大量的互動、流動的資訊(Meta Data),不只是電腦、手機螢幕,可能是一整面牆,可能是一支手錶或一付Google眼鏡等。

人們對於所謂的「螢幕化」其實最容易聯想的就是數位閱讀電子雜誌或電子書,這在台灣方興未艾,現有的模式,看來並不是很受歡迎,所以遑論「螢幕化」?

依我看,並非科技不夠成熟,首是現行經營模式並沒有通盤考量網路「媒介」這個問題。

先說在行動裝置上閱讀電子雜誌,像我這種有老花的人在平板電腦較手機大的螢幕上觀看數位內容,實則沒有想像中吃力,何況字體也可以放大伸縮,但我仍然很少下載許多雜誌獨立開發的App,有幾個簡單的理由:

其一、根據各種統計,一個人一天平均在行動裝置上會打開的應用程式大抵只有8個而已,這8個從攝影、收信、看FB、聽音樂、看影片、瀏覽網頁等優先次序排下來,絕對很難輪到打開某個雜誌專用的App,或者到iOS系統裡去看「書報攤」,簡單說,就是被大量的資訊洪流給淹沒了。

其二、簡單的將紙本電子化,書籍猶可行,雜誌則噫吁嚱!難於上雲端。前者是有系統式的線性閱讀,且有珍藏的意義在;後者在資訊的提供上,經由採訪、編排到出版發行,早就過時了,而且不能隨意分享,就算能分享出去,也可能得到親朋好友一個:「哈,老梗了!」的回應,不如利用諸如ZiteFlipboard等閱讀器,根據個人瀏覽行為和偏好來衍算所要傳送的內容或者直接訂閱網站送出的最新訊息,如Feedly,編出一部全球唯一無二,隨時更新的電子雜誌,乾脆自已當起總編輯的客製化電子雜誌。

其三、現有的電子閱讀主流經營模式只能呼之為「無店面電子租書店」。如MagV看雜誌BookU看書Pubu飽讀電子書等,固然網羅了很多優良的出版商,但自從Google Play開始賣起台灣本土創作的電子書後,書商可以五折不等的「批發價」在Google的平台上販售,這就對出版社和作者有了紙本同等效力的利基,且如今的出版在印成紙本前均是數位檔,多賣一本,邊際成本接近於零,當然願意將暢銷書籍拿出來賣了。

如果是以出租的低廉價格供人瀏覽,甚至將圖書館藏書電子化供人借閱,這種經營模式只會劣幣驅逐良幣。

另外還有個問題:僅僅是將紙本以PDF或EPUB等的檔案格式在網路販售就可以大為暢銷?我們看到的全球最大網路書商Amazon,不只賣書,連帶賣閱讀器,賣東賣西的,也不見得多賺錢,還出現一種30頁為一本,以低廉價格吸引消費者的書籍(是誰規定一本書一定要數百頁?);蘋果公司提供的編輯電子書工具iBooks Author則是兼具了多媒體的功能,單純的將書本轉成電子檔,賈伯斯生前可能不作如是觀。

有一本書叫《網路讓我們笨》,諷刺的是,我乃經由Google圖書購買電子版放在我的平板電腦裡閱讀的,此書大意是閱讀方式的不同是真的會改變我們的大腦結構的,但我從iPad看這本書,頭殼好像也沒有鞏固力,我非常同意作者所引用的麥克魯漢(Herbert Marshall McLuhan)說的,電燈泡並不如電視或報紙的節目或文章,但仍是一個可以影響我們對這個世界看法的媒介,也是一種訊息。

很玄嗎?一點也不奇怪,電燈發明後,黑夜如白晝,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理所當然」的看法;推銷產品的人說:「這個電視上有廣告哦!」,是因為電視這個集聲光影的媒介,改變我們對訊息的看法,竟把廣告當權威;我曾幫忙某「賣藥電台」做網路直播,但是會買他們的產品者,都是聽收音機來的,網路觀眾幾無人問津,因為網路所傳達的購物訊息和電台是不同的,媒介改變了我們對待它所承載的訊息的態度,而訊息也必須改變來符合媒介。

所以電視的節目內容不能放到收音機來用「聽」的,電台的談話內容也不能轉成文字刊在報紙上閱讀,只是單純的把紙本的數位製作檔案上網變成電子書來賣,其實是不夠的。

我在平板電腦上閱讀電子書的經驗則是除了免費或不能上網,才會乖乖的坐在那裡讀「書」,要是網路通了,那立刻變得亳無耐性,神飛魄散打開App瀏覽網路資訊去了。

著名的IDEO創意公司曾經製作一段影片名為「書的未來」(The future of the book),巧妙的運用三個名字來隱喻,分別是Nelson、Coupland和Alice:

Nelson:

指涉的是1960年代由Ted Nelson所倡議的「仙那度計畫」(Project Xanadu),是一種可以儲存多種版本,展示不同版之間的差異的文字處理器,即為後來的所謂「超文字」(hypertext)。

Coupland:

提出「標籤雲」(Tag cloud)的是Douglas Coupland。標籤雲的概念首次以「潛意識文檔」(subconscious files)的名字出現在1995年出版的道格拉斯·柯普蘭(Douglas Coupland)的《微軟信徒》(Microserfs)一書中。 網路裡標籤的作用是非正式的,它是一種不照牌理出牌的分類法,也是很視覺化、個人化的分門別類,不過在這段影片只是想藉此表達人們可以開始自已的方法去組織、編輯自已的資訊流。

Alice:

《愛麗絲夢遊仙境》裡的愛麗絲,強調的是互動與參與。在作品形成的過程中,人們不只是被動的接收內容提供者所產生的結論,而是能夠有所互動的參與其中,形塑最終的內容。

換句話說,媒介將由這三種形式被形構出來,人們認知的訊息形貎也將改變,電子書或雜誌保證不會長得像紙本。

Mashable是網路裡的頂尖數位論壇網站,也刊過一篇《五種改變數位娛樂的先進科技》(5 Tech Advances That Are Transform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的文章,雖然說的是娛樂,卻也是如今數位科技媒介的「絕技」,分別是:

動作感應遊戲( Motion Gaming):諸如Kinect的遊戲機,但也一定會成為今後行動裝罝的必備功能之一。

3D技術:不只那種要帶藍紅眼鏡的技術,裸眼3D也將到臨。

數位電視:電視不是只能接收無線或有線的節目,而是網路的大型顯示器。

Airplay:裝置之間的分享互動,加速資訊分工分享的傳遞。

觸控螢幕:少了鍵盤和滑鼠,電腦變成和藹可親,老少咸宜。

簡單說,這些技術將顛覆傳統的所有媒介,唯顛覆媒介才能顛覆訊息,是錄音帶顛覆了唱片,從此個人也可以製作音樂專輯;是CD顛覆了錄音帶,音質從此走向最高境界;是iPod顛覆了錄音帶,可以裝上成千上萬首歌隨身攜帶;今天網路的發展,產生KKBOX、Spotify的雲端音樂平台,月付小額費用,即可享受難以計數的全球音樂作品,最後雲端應該可以將所有離線的媒介通通打敗。

我常想,為什麼有線電視既能顛覆無線電視台,那麼電視為什麼還沒被網路幹掉?我總以為網路的內容一定足以置電視節目於死路,可是「蘋果」不是要出Apple TV嗎?人們期待繼iPhone之後,蘋果公司的創新再度扭轉人類的未來,但怎會到現在只是個小小的機上盒?

後來我發現販售電視的利潤比顯示器高太多了,平平多是影像的輸出器,但電視包裹了電視頻道與節目,所有可賣到好價錢?有趣的是電視走向數位化似乎是尋短,和顯示器的功用越來越像,那麼只消接上網路,就改變了這個媒介的屬性了,電視也不過是大型顯示器爾爾,所以Airplay、MOD、電視棒是目前攻向佔領客廳數十年霸主電視的中繼體,引進網路木馬屠城,不過這些還不是主流,因為人們對電視這種訊息媒介的觀念並沒有改變。

會造成電視「滅絕」的應該是行動裝置,最主要的手機。依據美國Pew Research Center兩年一次的調查,2012年美國人從社群媒體上得知昨天頭條新聞或消息的人口數,從2010的9%擴增為19%,在成年30歲以下的年輕人中,獲知新聞消息的管道從社群媒體(33%),已經逼近電視(34%),只有13%從報紙或電子報中獲知。

大概再沒幾年,訊息可能必須經由手機裡Facebook朋友傳來的才叫訊息;購物的基準則是「臉友」之間的口碑相傳吧?看不看電視,已經無所謂了。

最可憐的是報紙本當做是媒介的絕種日子快到了,預測未來的專業網站Futureexploration.net上有張資訊圖大膽斷言報紙的物種消滅,估計美國將在2017年,境內紙本報紙全部消失,事實上於今大部份的報社也都斷了紙本發行的念頭,如《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新聞周刊》(Newsweek,於2012年底發行最後一期紙本)!而台灣呢?圖中居然也有,大限是2024年!

喬治·納漢(Georges Nahon),是Orange-法國電信集團分支機構的Orange研究所的創建者,他在2011年12月在《紐約時報》上的一篇文章<新電腦運算挑戰的新工具>(New Tools for New Computing Challenges),指出未來的科技發展的許多方向,我把大意翻了出來,值得咱們來省思:

1. 所有科技都將朝行動裝置方向發展(Tech is all about mobile)。

不管是軟硬體,如Apple和Google在iOS和Android的霸主之爭,如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電的再進化等等;行動上網將從3G提昇到4G,上網會像空氣般的到處存在。

2. 在網路裡,社群分享是預設的 (The default is now social)。

到Facebook找到我,在Twitter裡跟隨我,這已是很平常的一句話(台灣人少用Twitter,不過在FB裡也可跟隨發文),網路搜尋時「分享」是必要的,簡單說,「分工分享」的時代到臨,不必一個人悶著做,三人行必有吾師,何況現在不只三人了。

3. 另一種網 (Another Web)。

傳統的網路發展已經趨緩,Apple、Amazon、Facebook和其他行動網都在發展他們自己的「非可搜尋式的聯想網」(non-searchable adjacent webs),比如說,在FB裡的資訊並非全都是在Google裡可以搜尋得到的,而在FB裡,則會發展出自有的搜尋法。

4. 雲端運仍是全新的領域(The Cloud as a new frontier)。

甚至是連人們喜愛的Google也會措手不乃被新興的如Amerzon、Zynga、Rackspace(他提到的這些公司都是提供主機代管和雲端運算者)打敗,而且還有一些更新的公司如:Bluejeans、Alfresco、Joyent ,爆炸的數據資料成長,迫使許多公司要解決數據的運算和儲存問題,將來不是軟體,而是數據資料的處理問題。

5. 所有的影音都在網路上(All video will be on the Net)。

大部份的播放器都在網路裡而不是媒體(指傳統)世界裡,所以未來的電視都應也是串流的型態。

最後,依我看訊息和知識將會有三大劇變:

1. 是訊息或知識來找你,不是你去找它們。瀏覽行為是被記錄和計算的,網路會偵測你的需求和偏好,不斷的傳送相關的訊息和知識,主動佮你攬條條。

2. 分工和分享累積成龐大的內容資料,不用擔心傳統媒介的內容消失,所謂的Meta Data,尋找資料的資料也將會是鉅大的工作。

3. 虛實合作,是傳統媒介苟延殘喘的唯一活路。

是否如此?時間會證明一切,總之,媒介即是訊息,網路科技的修行已超越孫悟空的72變,內容也將不會是現行所有傳統媒體所表現的那種形式,平台經營模式統統會因量變而質變,網路會不會讓我們變笨?我不確定,但一定會改變我們看待訊息的態度,在我這一代還在傳統和網路中遊蕩,下一代,當前三十歲以下的,媒介不同,訊息的認知念轉換了,將來進入社會成為消費主流,吾輩就會經歷如19世紀日本啟蒙思想家福澤諭吉所說的「一身兩世」或「一人二身」,好比從幕末到維新的日本知識份子,身經時代巨變,以一身而經歷兩世,或以一人而兼具兩身,這兩個身體,第一個是由德川傳統漢學所塑造的舊身體,其次則是維新洋學所塑造的新身體,而今我們的一人二身,看來一是傳統的媒介,另一則是網路世紀的身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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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應用大學榮譽教授、漫畫家、自由作家,曾任職於各大平面媒體、電台及電視台總監等,又曾為動畫公司老闆,開創3D動畫之先鋒,如今創辦網路電視台,架設文創平台。現居台南,追求「慢活」生涯,潛心教學、創作與繪畫,冷眼看世界,熱情愛台灣。魚夫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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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應用大學榮譽教授、漫畫家、自由作家,曾任職於各大平面媒體、電台及電視台總監等,又曾為動畫公司老闆,開創3D動畫之先鋒,如今創辦網路電視台,架設文創平台。現居台南,追求「慢活」生涯,潛心教學、創作與繪畫,冷眼看世界,熱情愛台灣。魚夫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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