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本週二)是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塑)年度股東會。勞動基金運用局(下稱勞金局)作為台塑工業公司第十大股東及政府機構投資人,應正視台塑於越南持續造成的環境與人權侵害,積極行使股東行動主義,要求台塑安排公正第三方進行環境與人權影響評估並公開報告,以落實其社會責任投資政策。
台塑對越南造成的環境災難
2016年4月,台塑越鋼於越南中部沿海排放有毒廢水,造成鄰近海域魚類大量中毒死亡、一名直接接觸廢水之潛水夫死亡,其他食用死魚的當地居民咀出現身體不適等症狀,被當地稱為越南史上最嚴重的海洋污染事件。此外,因越南政府下令當地禁漁兩年,造成仰賴漁業為生的居民失去生計,被迫離鄉求生。此事引發越南民眾大規模抗議,最後卻遭警方流血鎮壓,甚至連受害者嘗試步行前往法院提起訴訟,亦遭警方暴力阻攔,導致司法救濟無門。
至今7年過去,不僅無法得知2016年的污染是否完全恢復,這些年來其他的環境與人權侵害更持續發生。2022年10月,台塑越鋼排出濃濃黃煙,連遠在10公里外的高中都聞得到惡臭,附近居民覺得快暈倒、快窒息,並表示「如果下雨時用洗臉盆接水,會看到盆底有一層黑色的煤灰」。
這些空氣、水、土壤污染多年累積下來對當地生態、環境、氣候及居民健康之影響究竟為何,因台塑越鋼長期資訊不透明,亦不曾有任何具公信力之科學報告供民間檢視,因此一切都是個問號。但,知道自己呼吸的空氣、喝的水、種植植物的土壤、吃進肚子的魚對身體健康的影響為何,難道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知」的權利嗎?
此外,除持續造成環境污染,台塑越鋼更連續兩年發生工安意外,2021、2022年共造成至少四死多傷。

世界需要「做好事」之外,亦不會「做壞事」的企業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持有台塑工業公司1.29%的股份,而台塑集團共同持有台塑越鋼75.431%股份。又,根據台塑越鋼官方公開資料顯示,台塑越鋼公司治理架構「以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與制定經營決策之中心」,而董事會成員11席中有8席為台塑集團高層,包含林健男本人在內,監察人亦為台塑集團高層。台塑母公司對台塑越鋼之控制力昭然若揭。
勞金局於2016年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承諾「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議題納入投資評估」,更訂有「社會責任投資政策」,承諾於投資過程中「納入社會、勞工權益、人權及環境等考量」,「使社會、環境、經濟領域皆得受益」,對「嚴重違背社會責任之公司,則於不影響基金權益下,視情況不予投資或不增加投資」。勞金局以第十大股東身份,建議台塑工業公司安排公正第三方於台塑越鋼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公布報告,以利公民社會檢視台塑越鋼現況、亦有利於勞金局審視其基金之運用是否符合其社會責任投資政策,無可厚非。
在這個ESG成為主流的時代,不僅機構投資人,連一般大眾也都拿著放大鏡檢視企業對環境、社會及氣候變遷的影響。作為環境與人權倡議者,我們想要看到的不只是會捐營養午餐、蓋醫院、參加慈善活動的企業,而是除了所謂的「做好事」之外,亦不會「做壞事」的企業;我們想看到的是不會排放有毒汙水造成居民食物中(E)、不會剝削勞工或頻頻造成工安意外(S)、也不會有性別歧視(G)的企業,是ESG並重,而非偏重其一而其二都非常落後的企業。

面對「環境汙染慣犯」,股東勞金局不能為虎作倀
台塑集團在世界各地的危害已經多次被具權威性的聲音點名。台塑美國公司因德州污染,曾被美國法官稱為「環境汙染慣犯」;其正於美國路州興建的「陽光計畫」位於因石化業聚集、有毒物質排放極高造成當地癌症率高的癌症之帶(Cancer Valley),因該區域多為有色人種社區,被聯合國人權專家指為環境種族歧視(Environmental Racism)。台塑集團所排出之毒,早已滲入美國、越南、台灣各地空氣、土壤、海水中,更侵入員工、居民、兒童的體內。
面對這樣環境與人權侵害累累的投資對象,勞金局作為掌握新台幣5兆餘元投資運用之政府機關,有責任弄清楚其金流是否為虎作倀。若持續罔顧台塑越鋼周邊居民之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等人權侵害,消極面對其投資對象之無所作為,又如何稱得上「秉持社會責任投資理念運用勞退基金」?
台塑工業公司股東會在即,呼籲勞金局積極行使股東行動主義,透過提出臨時動議、具體行文等方式,明確要求台塑安排公正第三方於台塑越鋼進行環境與人權影響評估並公開報告,如此,才不負其社會責任投資之承諾。
(作者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
(編按:根據2016「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台塑當時指出,針對2016年4月初,越南中部四省海域出現大量魚群死亡事故,越南政府檢查團調查結果,指出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FHS)在試車階段,因為下包商作業疏失所導致。FHS尊重調查結果,但也對發生此一事故感到非常遺憾。
FHS向越南政府及人民致上最誠摯的歉意外,對越南漁民生計造成影響,FHS感同深受,展現最大誠意,將配合越南政府協助解決中部四省受影響人民的經濟損失,及海域環境污染處理與改善。
2016年6月30日越南政府公布與FHS協議內容;隨後公布FHS同意支付越南政府5億美元,並已於同年8月底支付越南政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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