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半年多前,因涉嫌殺人而被判死緩(死刑緩期執行)的金哲宏,因為原判決的殺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由中國吉林省高等法院改判無罪。當庭被釋放的金哲宏(又名金哲紅),已經因為這樁冤案繫獄達23年之久!
雖然世界各地包括台灣也曾發生類似的死刑冤案,但要把一個已經多次被判死緩確定的殺人嫌犯,從缺乏透明度與獨立性的中國大陸司法系統裡「撈」出來,其中的艱難險阻,外人恐怕很難想像。
不惜與中國司法系統「死磕」到底的李金星律師(另以網名「伍雷」廣為人知),正是把金哲宏救出來的辯護律師。而且不只金哲宏案,李金星律師還曾參與推動中國大陸多起冤案的平反,包括著名的吳昌龍案、念斌案、陳滿案、陳夏影案與聶樹斌案等。
可是,就在幾天前,山東省司法廳正式啟動吊銷李金星律師證(律師執照)的調查程序!
本案最早是在2018年由地方司法部門啟動調查,調查理由是指控李金星律師「通過互聯網發表不當言論,涉嫌違反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後於去年11月28日由濟南市司法局移交山東司法廳。2019年7月17日,山東司法廳正式立案。
熟悉中國大陸司法系統的人都知道,司法主管部門經常先射箭、再畫靶,所謂「正式啟動調查」,幾乎就等於是宣告即將吊銷李金星的律師執照。換句話說,這位為冤案受刑人伸張正義的維權律師,此刻正淪為中國司法不正義的受害者。
6條微博惹的禍?
為什麼他會面臨被吊銷律師執照的危機?日昨,執業至今超過15年的李金星律師透過微信確認,原因出在他曾發表的6條微博。
到底那6條微博犯了什麼天條,嚴重到需要面臨被吊銷律師執照的懲罰?
第一條微博是針對湖南文東海律師被吊銷律師證的事件,李金星律師於2018年5月10日說「對文東海律師吊證,是國家法治急劇退步的標誌性事件」;
另外兩條是2017年4、5月份就山東李寧母親李淑蓮女士上訪被打死但8年來無人聞問一事,他給山東省委書記寫公開信時所發的微博;
再兩條是2018年5月份他在福建代理案件時發表的微博;
最後一條則是2019年1月14日就精神病患者員警陳建湘開槍殺人案件致函最高法院院長的微博。
就這麼6條微博,性質上屬於公共發言,針對的也是可受公評之事,竟然導致李金星律師這次面臨著被吊銷律師執照的風險!
李金星律師評估自己可能在兩週內被吊銷律師執照。對此,中國大陸另一知名維權律師周澤解釋,由於李金星律師過去曾經遭受被停業一年的處分,此番吊銷律師證的程序既已正式啟動,律師證被吊銷或許是無法避免的結果。換句話說,李金星律師在劫難逃,他的律師職業生涯可能將很快結束。
當維權律師日漸凋零
李金星律師對此了然於胸,日前曾經相當坦率地向中國大陸司法主管部門請求:「能否我是吊證最後一人?」這當然是宛如狗吠火車般的呼籲與請求,因為極權體制下的司法不正義並非例外情況,而是極權體制下的日常!所以,他既不是中國大陸唯一被吊證的維權律師,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儘管從半年前,也就是濟南市司法局將本案移交山東省司法廳以來,已有不少人出來為李金星律師發聲,但最近這幾天的事態發展證明,中國大陸司法系統迫害李金星律師的決心沒有鬆動。
其中,王亞中律師曾撰文呼籲「多一些伍雷,少一些冤案」,而且提出頗能引起共鳴的大問:「如果律師界沒有了伍雷,冤案當事人該何去何從呢?如果像伍雷這樣優秀的律師都要被處理,中國的刑辯律師們又該何去何從呢?」
李金星律師為冤案當事人尋求司法正義,卻多次導致自身面臨司法迫害的厄運。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前副院長何兵教授也曾公開撰文指出,「十八大後平反的重大刑事冤案,將近一半是他直接參與或直接、間接推動的。……他風塵僕僕,似乎永遠在路上」,並且稱許李金星律師是「……我們這個時代,為數不多的義人。在聶案(按:聶樹斌案)平反之際,我以為司法部門會給他頒獎,沒想到竟要處罰他。」
已經轉行做律師的前媒體人石扉客撰文指出,中國大陸法律學者徐昕教授曾稱許李金星是「中國對平反冤獄貢獻最大的律師」。他也在文中轉述周澤律師的說法:「(中國)律師界已很少像伍雷這樣敢言善辯、急公好義、極富行動力的律師了。沒有他,目前已經平反的多個冤假錯案,當事人親屬可能至今還在上訪路上。」
隨著這幾年來當局有系統的打壓維權律師,像李金星這樣為通常地位弱勢、無人聞問的冤案當事人爭取司法正義的刑事辯護律師,在中國大陸已經越來越少,而今後隨著李金星被迫離開律師這一行,中國司法系統距離正義的距離只怕還會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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